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3-30 点击数:
安全保卫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安全保卫服务(780701)
二、入学要求
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三、基本学制
3年
四、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服务社会,面向公安政法机关,培养熟悉我国安全保卫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应急处突、刑事侦查、防暴反恐等保卫技能,能在各地公检法、海关空港、交通、武装、安全部门等政法机关和行政企事业单位及服务行业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专业技能型人才。
五、职业范围
序号 | 对应职业(岗位) |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 专业(技能)方向 |
1 | 防暴突击队员 | 无 | 专项护卫 |
2 | 治安辅警 | 治安管理师、安全保卫师 | 辅助警务 |
3 | 交通辅警 | ||
4 | 消防辅警 | ||
5 | 交通警察 | 城市交通规划工程师、物流师、 报关员 | 交通管理 |
6 | 交通规划 | ||
7 | 消防辅警 | 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操作员 | 技术防范 |
8 | 消防控制室操作员 | ||
9 | 行政秘书 | 二至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 | 公安文秘 |
说明:可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和专业(技能)方向取得1或2个证书。
六、人才规格
本专业毕业生具有以下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技能:
(一)职业素养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自觉遵守行业法规以及各类规章制度。
2.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理念,宣传贯彻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
3. 懂得公检法部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4. 具有人际交往、组织协调的能力。
5. 具有挖掘查阅技术资料和计算机应用操作的能力。
6. 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7. 具备素质过硬的身体水平和心理水平。
(二)专业知识和技能
1. 具有查阅专业技术资料的基本能力。
2. 了解安防服务业的历史沿革和现状,对安防服务行业有基本的认识,具备安防人员的职业能力、权利和义务等基本条件。
3. 掌握有关道路交通的基本法律规定和相关规章制度;可根据道路通行条件与通行规定正确疏导交通,协助维护交通现场秩序。掌握有关消防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规章制度,熟悉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能初步判定起火的原因并会采用恰当的措施。
4. 熟悉安保勤务内务规范,会运用恰当的方式与客户进行业务沟通,能识别可疑目标和安全隐患。能按照要求提供和组织实施安保勤务服务,按操作规程实施正确的紧急勤务处理措施。
5. 熟悉安保服务涉及的主要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的基本内容,树立较强的守法意识,能利用法律知识维护合法权益。
6. 能进行常用和简单的紧急救助,正确使用救护器材,能发现意外情况并针对突发治安时间协助进行必要的应急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不同的现场先期处理措施。
7. 能根据具体防卫情况运用相关技能实施控制、解脱、防夺凶器等防范措施。能在公安机关许可下,正确、熟练使用相关保安武器与警械。
专业(技能)方向——专项护卫
1. 能在特殊情况下做好群众工作,具备在短时间内缓解、化解矛盾的能力。
2. 能适应反恐、防暴、处突、武装押运任务的需要,能对危险品、贵重物品采取保全措施,具备优秀的突击、侦察、排爆、射击、防爆等应急处突的能力。
3. 能按照重点目标和部位的守护、巡逻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对常见紧急情况和可疑情况进行有效处置。
4. 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安全完成随身护卫的工作任务。
5. 熟悉涉外礼仪与禁忌,会按照程序处理简单的涉外事件,做好涉外保卫工作。
七、接续专业
高职专科:特警防暴专科、司法警务专科、安全防范专科
八、课程设置及要求
本专业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
公共基础课包括德育课、文化课、心理与健康、音乐、美术、红色文化等。
专业技能课包括专业核心课、专业(技能)方向课,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教学的重要内容,含校内外实训、顶岗实习等多种形式。
(一)公共基础课
序号 | 课程名称 | 主要教学内容和要求 | 参考学时 |
1 | 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规划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职业生化规划教学大纲》开设,并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 16 |
2 | 职业道德与法律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大纲》开设,并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 16 |
3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学大纲》开设,并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 16 |
4 | 经济政治与社会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经济政治与社会教学大纲》开设,并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 16 |
5 | 哲学与人生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哲学与人生教学大纲》开设,并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 16 |
6 | 语文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学大纲》开设,并注重在日常教学内容中体现专业特色 | 64 |
7 | 数学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数学教学大纲》开设,并注重在日常教学内容中体现专业特色 | 64 |
8 | 英语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英语教学大纲》开设,并注重在日常教学内容中体现专业特色 | 64 |
9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学大纲》开设,并在实际案例操作中体现技能实用性 | 64 |
10 | 音乐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职业生化规划教学大纲》开设,并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 16 |
11 | 美术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职业生化规划教学大纲》开设,并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 16 |
12 | 体育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职业生化规划教学大纲》开设,并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 16 |
13 | 红色文化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职业生化规划教学大纲》开设,并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 32 |
14 | 就业指导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职业生化规划教学大纲》开设,并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 16 |
(二)专业技能课
1.警务特巡警方向核心课
序号 | 课程名称 | 主要教学内容和要求 | 参考学时 |
1 | 公安基础知识 | 依据《江西省级公安教育培训规划及实施意见》开设,了解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掌握公安工作内容和特点,正确使用公安工作方针、政策依法执执政,掌握警察义务和纪律 | 64 |
2 | 刑法 | 依据《江西省级公安教育培训规划及实施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开设,了解刑法学基本概念、理论,能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个案,认定罪态和量刑,能够分析、调查和解决刑事案件 | 64 |
3 | 民法 | 依据《江西省级公安教育培训规划及实施意见》开设,了解我国民事立法发展概况、掌握民法学基本概念和理论、运用民法理论分析、解决实际民事案件中的各种基本问题 | 64 |
4 | 治安管理 | 依据非公安院校专业必修课开设,了解治安管理基本理论,明确当前治安问题的规律特点,正确运用治安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掌握各项治安管理业务的工作要领、分析、判断、处理治安问题 | 64 |
5 | 警务急救 | 了解警务急救的意义、内容和任务,掌握现场伤情评估和止血、包扎、固定、转运、心肺复苏、通气等基本急救技能以及创伤急救操作技术,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模拟操作、演练为主 | 64 |
6 | 警察战术 | 依据《江西省级公安教育培训规划及实施意见》开设,掌握控制与解脱、警械设备的使用、搜身搜爆以及战术手势联络、障碍攀越和战术队形变换等 | 64 |
7 | 格斗基础与警体 | 掌握单警队列、立正、稍息、跨立、敬礼、停止间转法、行进与停止、蹲下起立、步伐变换等,掌握擒拿格斗、警棍术、应急棍术、攀登等技能,掌握俯卧撑、仰卧起坐等体能课目,增强警察素质 | 64 |
8 | 专项实训 |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模拟演习、救援演练 | 64 |
2.公安行政管理专业核心课
序号 | 课程名称 | 主要教学内容和要求 | 参考学时 |
1 | 公安应用文 | 能够正确理解应用文所传递的信息、能够准确使用应用文,选择相应的应用文文种,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 64 |
2 | 警务礼仪 | 掌握警务礼仪在生活中、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和工作的技巧,掌握警务礼仪的基本常识 | 64 |
3 | 刑法 | 依据《江西省级公安教育培训规划及实施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开设,了解刑法学基本概念、理论,能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个案,认定罪态和量刑,能够分析、调查和解决刑事案件 | 64 |
4 | 公安基础知识 | 依据《江西省级公安教育培训规划及实施意见》开设,了解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掌握公安工作内容和特点,正确使用公安工作方针、政策依法执执政,掌握警察义务和纪律 | 64 |
5 | 警体(军事体育) | 掌握单警队列、立正、稍息、跨立、敬礼、停止间转法、行进与停止、蹲下起立、步伐变换等,掌握俯卧撑、仰卧起坐等体能课目,增强警察素质 | 64 |
6 | 专项实训 | 4 |
3.综合实训
本专业的综合实训要符合安保管理、应急处突的要求,结合工作岗位的特点,通过校内训练拓展和警体训练,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防护技能水平。同时,联络相关消防、治安部门对学校进行突发事件情境模拟演习和逃生演练,要求学生亲身体验危情处理程序和方法,掌握自救技能,加强职业意识、树立职业理想和目的,提高综合实战能力。
4.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是本专业最后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在确保学生实习总量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顶岗实习、校企合作的方式,实行工学交替,实现校企共育,使学生更好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应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使命感。
九、教学时间安排
(一)基本要求
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累计假期12周,周学时一般为35学时,计算机综合实训按每周4学时安排,3年总学时数为600-624。课程开设顺序和周学时安排,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公共基础课学时约占总学时的1/3,允许根据行业人才培养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课和公共基础课的必修内容和学时。
专业技能课学生占用学时的2/3,在确保学生实习总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
(二)教学安排建议
1.警务特巡警方向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期 | |||||
1 | 2 | 3 | 4 | 5 | 6 | |||
公 共 基 础 课 | 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规划 | 16 | √ | |||||
职业道德与法律 | 16 | √ |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16 | √ | ||||||
经济政治与社会 | 16 | √ | ||||||
哲学与人生 | 16 | √ | ||||||
语文 | 64 | √ | √ | |||||
数学 | 64 | √ | √ | |||||
公 共 基 础 课 | 英语 | 64 | √ | √ |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64 | √ | √ | √ | √ | |||
应用文写作 | 64 | √ | ||||||
音乐 | 16 | √ | √ | |||||
美术 | 16 | √ | √ | |||||
历史(红色文化) | 32 | √ | ||||||
就业指导 | 16 | √ | ||||||
公共基础课小计 | 480 | |||||||
专业核心课 | 公安基础知识 | 64 | √ | |||||
刑法 | 64 | √ | ||||||
民法 | 64 | √ | √ | |||||
治安管理 | 64 | √ | √ | |||||
公安应用文 | 64 | √ | ||||||
警体(拳术) | 64 | √ | √ | √ | √ | |||
专项实训 | 4 | √ | √ | |||||
顶岗实习 | 64 | √ | √ | |||||
专业核心课小计 | 452 |
2.公安行政管理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期 | |||||
1 | 2 | 3 | 4 | 5 | 6 | |||
公 共 基 础 课 | 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规划 | 16 | √ | |||||
职业道德与法律 | 16 | √ | ||||||
经济政治与社会 | 16 | √ |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16 | √ | ||||||
哲学与人生 | 16 | √ | ||||||
语文 | 64 | √ | √ | |||||
数学 | 64 | √ | √ | |||||
公 共 基 础 课 | 英语 | 64 | √ | √ |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64 | √ | √ | √ | √ | |||
音乐 | 16 | √ | √ | |||||
美术 | 16 | √ | √ | |||||
体育 | 16 | √ | √ | √ | ||||
历史(红色文化) | 32 | √ | ||||||
就业指导 | 16 | √ | ||||||
公共基础课小计 | 432 | |||||||
专业核心课 | 公安应用文 | 64 | √ | √ | ||||
警务礼仪 | 64 | √ | √ | |||||
刑法 | 32 | √ | √ | |||||
治安管理 | 32 | √ | ||||||
公安基础知识 | 32 | √ | √ | |||||
警体(军事体育) | 64 | √ | √ | √ | √ | |||
专项实训 | 4 | |||||||
顶岗实习 | 64 | √ | √ | |||||
专业核心课小计 | 356 |
说明:
(1)“√”表示建议相应课程开设的学期
(2)本表不含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及选修课教学安排,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置。
十、教学实施
(一)教学要求
1.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的教学要符合教育部有关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按照培养学生基本科学文化素养、服务学生专业学习和终身发展的功能来定位,重在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教学手段、教学模式的创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职业技能的形成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专业技能课
专业技能课的教教学任务是培养学生掌握必要的安全保卫和技术防范等专业知识及安防基本技能。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以实际工作岗位的需要设置课程,要求教师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推行案例教学、项目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模式,重视现代教育学多媒体技术的应用,突出职业教育的教学特色。
(二)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要更新观念,改变传统的教学管理方式,实行教学管理的规范性和灵活性,合理调配教师、实训室和实训场地等教学资源,微课程的实施创造条件;要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改革教学评价的标准和方法,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保证教学质量。
十一、教学评价
(一)专业课程的评价
专业课程应“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模式,实现评价主体和内容的多元化,既关注学生专业能力的提高,有关注学生社会能力的发展,既要加强对学生知识技能的考核,又要加强对学生课程学习过程的督导,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教学过程的优化。
1.过程性评价
过程性评价主要考核学生学习过程中对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技能的掌握以及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随堂练习、课后作业、实训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同时从学生在完成作业、训练过程中所获得实践经验、语言表达和合作配合度、心理素质等方面来进行考核评价。
2.结果性评价
结果性评价主要考核学生对课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可通过期中、期末考试、随堂测试来进行考核评价。
(二)顶岗实习课程的评价
由单位主管,学校教务、学工两大部门组成考核组,主要对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人际交往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十二、实训实习环境
本专业应配备校内实训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
(一)校内实训场地
序号 | 场地名称 | 主要设施、设备 | |
名称 | 数量(台/套/个/桩) | ||
1 | 警体训练场 | 攀岩墙 | 1个 |
2 | 障碍训练场 | 1个 | |
3 | 单杠 | 4桩 | |
4 | 匍匐网 | 1个 | |
5 | 平衡木 | 2套 | |
6 | 塑胶跑道 | 1个 | |
7 | 射击馆 | 1个 |
(二)校外实训基地
修学本专业的第三年,学校根据学生选修专业大类的子方向,安排学生去企事业单位参与见习,例如武装押运岗、社区派出所辅警岗、公安文秘办事窗口岗等,也可安排至北京、深圳等特警队实习,优秀的可考虑安排推荐就业,入队入岗。
十三、专业师资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专业教师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专业技能课的教学经验,每个专业大类应有业务、教研水平较高的专业学科带头人。
聘请军事相关的高技能人才或专业辐射面对口的相关兼职教师,可以是企事业单位人员,或公务员,并能够参与学校专业核心课的授课、外出实践指导、讲座等教学活动。